一、基本定義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農村居民純收入按照農村住戶人口平均的純收入水平。它反映的是全國或一個地區(qū)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一個年度核算指標。
農村居民純收入是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有關費用性支出后的收入總和。具體是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扣除當年的家庭經營費用支出、交納的各種稅費、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及農村內部親友間贈送支出后的收入總和。農村居民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二、統(tǒng)計和計算方法
以國家和省為總體,采取三階段、對稱等距、隨機抽樣方法抽取調查住戶,由抽中的住戶進行記賬,通過對記賬資料的整理獲得每戶的純收入,逐級審核上報國家統(tǒng)計局,采取超級匯總的方法計算全國和分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具體是在每個省中采取省抽縣、縣抽村、村抽戶的方法抽取樣本。全部調查縣數為883個,調查住戶6.8萬多個。調查縣中的調查村和調查戶每五年輪換一次。收集農村住戶的現金和實物收入、支出資料。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計算過程是,先分戶調查收集數據,然后分戶計算純收入,由省級國家調查總隊匯總全省純收入,由國家統(tǒng)計局匯總全國純收入。然后分別計算全國和各省的人均純收入。
農村居民純收入=總收入-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稅費支出-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贈送農村內部親友支出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調查戶純收入之和/調查戶常住人口總和
?三、資料來源
國家統(tǒng)計局制定并實施全國統(tǒng)一的農村住戶調查方案,組織各級國家調查隊將賬本發(fā)送到抽中的6.8萬住戶,由縣級調查隊對其進行培訓。通過日記賬和訪問調查相結合的方式獲得農村居民生產、收入、消費、積累和社會活動方面的數據。被抽中的居民家庭通過填報農村居民家庭現金收支日記賬和農村居民家庭實物收支臺賬的方式獲得農村居民生產、收入、消費、積累和社會活動方面的數據。在抽中的每個調查村配備一名輔助調查員負責本村調查戶的記賬工作,指導調查戶的記賬,定期督促檢查調查戶的記賬情況。輔助調查員還要負責定期收集調查戶的登記賬冊,審核后上報縣調查隊。
四、數據公布
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全國和分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數據,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