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留抵退稅是否有集中退還的規(guī)定?
發(fā)布日期:2022-05-05 09:11
來源:昆區(qū)政府網(wǎng) 瀏覽次數(shù):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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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十五、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留抵退稅工作,摸清底數(shù)、周密籌劃、加強宣傳、密切協(xié)作、統(tǒng)籌推進,并分別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yè)存量留抵稅額(根據(jù)《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第二條規(guī)定,中型企業(yè)集中退還時間調(diào)整為“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中型企業(yè)存量留抵稅額?!保?。稅務部門結(jié)合納稅人留抵退稅申請情況,規(guī)范高效便捷地為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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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